专案组经过细致调查认定,只有内部人才有可能进库作案,作案时间应为1993年6月至1996年10月之间。对所有可能进库人员排查后,金库工作人员沈玉斌嫌疑上升。沈今年27岁,1991年6月金融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至“128”金库工作至今。经调查发现,沈玉斌的住房装修豪华,平时消费也超过其收入水平。沈过去比较活跃,近两年变得内向了,前后差异较大。沈玉斌称其兄沈玉成炒股被骗走200万元,但又对别人说其兄陆续给其现金七八十万元,前后不合常理。种种迹象说明,沈玉斌有盗窃作案的犯罪嫌疑。
2月6日,专案组分别对沈玉斌及其妻进行询问。沈对自己的经济状况始终无法自圆其说。14日凌晨,沈给单位领导打电话,称其准备投案自首,实际准备畏罪自杀。公安机关很快查明沈的住处,将其抓获。经审讯,沈交代了全部作案过程和赃款主要去向。
1995年初秋,沈下班时看到2号库金库门未上锁,便于当夜10时进入金库,用密码打开2号金库门,撬开1号箱,盗得四包新券共计200万元,并用七块红砖代替,之后陆续将赃款带回家中。1995年盗得巨款后,买一辆轿车用去35万元,结婚用了25万元,装修房子10万元,为炒汇打了一场官司用7万元,买手机花去3万元,炒外汇亏损10万元,炒股票亏损至少30万元,其它钱分别给了较好的同学及亲属,另外吃喝玩乐消费了10万余元。目前,警方继续追缴流失的赃款。
(《人民公安报》3.18秦千桥文)